請問在婚喪喜慶事宜過程中,什么情況屬于大操大辦?能否收受下屬、管理及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?
答:“婚喪喜慶事宜”,除包括結婚喪禮外,還包括父母、配偶、子女過生日,子女上大學,喬遷新居等各種與親朋好友共同慶祝的事宜。
判定“紅白喜事”是否屬“大操大辦”,可從六個方面加以判定:一看是否使用公款;二看是否使用公物,如公車等;三看是否使用公產,如免費使用禮堂等;四是來賓中有無管理和服務對象、是否收其禮金禮品,特別有無借機斂財;五看來賓中有無使用公物;六看是否影響他人休息、破壞環境。
“大辦”是指大大超過了當地一般群眾舉辦類似事宜的規模或消費標準。“借機斂財”是指借辦理婚喪喜慶事宜,收受各種名義的禮金、紅包、貴重禮品等物質性利益。
上述場合不能收受下屬、管理及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。
處分依據: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一百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