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明受邀參加學校組織的周年慶校友會,但是小明在學習新修訂《條例》過程中發現,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等屬于違反組織紀律,請問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都不能參加嗎?
答:不是都不能參加。
結合中央紀委、中央組織部、解放軍總政治部印發的《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“老鄉會”、“校友會”、“戰友會”組織的通知》等規定,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(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注冊)的老鄉、校友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會之類的組織,不得擔當這類聯誼會的發起人和組織者,不得在這類聯誼會中擔任相應職務;領導干部參加老鄉、校友、戰友之間的各種聯誼類活動,不得借機編織“關系網”,搞親親疏疏,團團伙伙,更不得有“結盟”“金蘭結義”等行為。
需要說明的是,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正常范圍內的、官方的老鄉、校友、戰友聚會,進行健康文明、積極向上的人際交往,并不違犯黨的紀律。但是,一些黨員領導干部熱衷于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、校友會、戰友會等組織,編織“關系網”,拉“小圈子”,搞非組織活動,在黨員群眾中產生不良影響,必須對這類行為予以糾正。
處分依據: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八十二條。